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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披星戴月的执行……
作者:李慧、李姜  发布时间:2024-11-08 11:39: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武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连夜赶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通过异地执行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毛某和卢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武冈市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卢某未在法定期限履行义务,原告毛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干警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卢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卢某却通过不接电话等方式玩起失踪。对卢某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叮铃铃、叮铃铃”一通急促的电话声在武冈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响起。“你好,我有线索举报,卢某在‘桂林市秀峰区’.......”电话那头急切的声音告诉执行干警,苦寻的被执行人找到了。

为尽早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前往广西桂林。经过2个小时的奔波,执行干警于当晚6点赶到广西桂林。晚上8点,在申请人毛某的协助下在某咖啡店成功找到卢某执行干警向其出示工作证件后,将其带离至警车上。经耐心细致地与其沟通,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卢某当场筹款兑现了执行款。

 
来源:武冈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力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