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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买黄金、手机变“洗钱”?防不胜防的“洗钱”手段,法院判了!
作者:刘静、周茜  发布时间:2025-01-02 09:10:13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岳某与马某(另案处理)以公司年会需要为由在某营业厅购买11部手机使用银行卡转账的方式,上游电信诈骗所得赃款9万余元用于支付手机货款2024年1月,岳某与马某采取同样的方式,用上游电信诈骗所得赃款86万某金店购买3斤多黄金。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帮助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被告人岳某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岳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洗钱”案件层出不穷,方式更新不断。“天降大单”、“天降馅饼”的背后,很可能隐藏着罪恶的消费洗钱陷阱。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商户要规范收款流程,拒绝接收来历不明的货款,若有怀疑第一时间报警。广大群众不要随意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或微信、支付宝收款二维码给他人特别是陌生人过账,避免成为电信网络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

 
来源:武冈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力郡